黄河悬河文化展示园供配电工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黄河悬河文化展示园供配电工程
二、项目编号:HNCX-2025-041
三、变更内容:1、原招标公告:“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供配电工程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合同(或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公示网站应是政府招标职能部门官方网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需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联合体、分包业绩不计算在内)。
3.1.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供配电工程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合同(或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公示网站应是政府招标职能部门官方网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需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联合体、分包业绩不计算在内,业绩证明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使用。
现变更为:
3.1.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供配电工程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合同(或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公示网站应是政府招标职能部门官方网站)、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需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联合体、分包业绩不计算在内)。
3.1.6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项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供配电工程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同时具备合同(或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公示网站应是政府招标职能部门官方网站)、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需为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联合体、分包业绩不计算在内,业绩证明须显示项目经理姓名)。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使用。
2、原招标文件第九章“三、投标保证金”第2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现变更为: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投标保函。
3、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企业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经理业绩)后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和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招标文件中涉及变更的内容以变更后的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开柳路中段166号
联系人:朱自茹
联系电话:0371-******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范超凡
联系电话:0371-******
联系地址:开封市集英街晋安路交叉口锦上酒店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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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1-******
附件下载: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