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
******人民政府伊川县高山镇豫西中药材集散中心建设设计项目2、项目代码:2303-410329-04-01-******、招标编号:伊建招备(2024)37号4、项目编号:伊川工服招标新(2024)0003号5、政府采购备案采购编号:伊川政采公开-2024-1166、项目概况:伊川县高山镇豫西中药材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的设计服务包含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及后续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8、资金来源:专项债。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00元。10、服务周期:30日历天。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13、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2)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甲级以上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和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6)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限制或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8)未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停产、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依法取消投标资格的;(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2月13日 至2024年12月19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0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伊川县高山镇古马路73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1单元14层1401号
联 系 人:何佳丽
电 话:******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胡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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