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头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二期)施工
本招标项目 海头镇镇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海头镇镇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赣数备(2024)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头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二期)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海头镇镇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1.2标段名称:海头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二期)施工
2.1.3标段编号: ************001001
2.1.4建设地点:海头镇南至兴庄河、北至神仙路、西至新G204、东至G228
2.1.5建设规模:进行雨污水升级改造,新建污水管网8822m,配套沉井:2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检查井:90座,顶管工作井:11座;顶管接收井:10座,拆除修复路面4080平方米。
2.1.6最高投标限价:1798.321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8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1.9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海头镇镇区污水管网工程(二期)施工,含进行雨污水升级改造,新建污水管网8822m,配套沉井:2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检查井:90座,顶管工作井:11座;顶管接收井:10座,拆除修复路面4080平方米(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排水新建工程或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备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链接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312 号文、连建管函[2021]202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件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5月-2024年10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5)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9)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上述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负。
4.5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朱工:******、张工: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10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逾期网上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 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须提供原资质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均须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4年5月-2024年10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合同);
(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
(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备注:(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9)项以原件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7.2评标标准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投标报价(88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具体会议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1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1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1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1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闭卷书面形式答辩,答辩现场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及相关工程资料,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此项不得分);2分
说明:(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需满足上述要求,每超过1页的,扣0.05分。
(3)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彩色图形或图表;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答辩程序及方法:
①答辩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行;
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④评委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答辩逐一进行独立评分;
⑤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30分钟)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区黄海路299 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赣榆开标室202) 开标室。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⑥本次答辩采用闭卷书面形式答辩,答辩现场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及相关工程资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2分)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1分):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排水新建工程或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1分):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排水新建工程或排水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备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工程项目,业绩无效。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链接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5)本项业绩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重复计取;本项评审的业绩与资格审查的业绩重复的,不予计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海滨大道6号
联 系 人: 苏局长
电 话: 0518-8******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518-******
10.其他注意事项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介质要求为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含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一致且能正常读取)。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投标人需存档的请另行准备。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 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1)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2)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加旺 张海南 |
0518-****** ******00 |
广联达 |
郑磊、刘书丹 |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微信同号) ******(微信同号) ******66 |
******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 飞 |
****** ****** 客服电话:******10 |
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库
序号 |
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肖琳 |
320xxxxxxxxxxx2225 |
2 |
杨新利 |
320xxxxxxxxxxx4859 |
3 |
汪保清 |
320xxxxxxxxxxx4528 |
4 |
王雪莹 |
412xxxxxxxxxxx0927 |
5 |
杨金强 |
320xxxxxxxxxxx2432 |
6 |
张元祥 |
320xxxxxxxxxxx5859 |
7 |
******有限公司 |
************XK |
8 |
******有限公司 |
************8T |
9 |
******有限公司 |
************5Q |
10 |
******有限公司 |
************3Q |
11 |
******有限公司 |
******MA1YRMQJ8W |
12 |
******有限公司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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