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医院省级儿童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卫函发〔2024〕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并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893号),为增加儿科优质医******医院省级儿童医疗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309-640202-04-01-267152)。
二、建设地点
******学院路******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用地),用地范围和规模由自然资源部门具体确定。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设置病床182张,总建筑面积30640平方米,其中,地上26500平方米,地下414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建设1栋儿科住院楼,建筑面积11880平方米,设置儿科门急诊、预防保健、儿科住院等功能用房。二是建设1栋医技楼,建筑面积17560平方米,设置影像科、功能检查、ICU室、手术室、检验中心、病理科、药房等功能用房,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等。三是建设1栋药品库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四是购置医疗设备,本项目购置3.0T核磁共振扫描仪、DR等设备共131台(套)。五是信息化建设。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05万元,其他费用1395万元,预备费1000万元,医疗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费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0万元,我委安排************医院省级区域******人民政府承担。
五、建设周期
项目2025年6月开工建设,2027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工期控制在24个月内。
六、有关要求
************医院新院区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审核督导,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坚决防止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项目单位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标工作。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请据此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