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冯甸社区路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40212
本招标项目小冯甸社区路灯维修工程已由******街道小冯甸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审批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街道小冯甸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小冯甸社区路灯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2建设规模:路灯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工期 |
******240212001 | 小冯甸社区路灯维修工程 | 路灯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7.23 | 15天 |
2.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70%,,第二年付款至审定价的 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招标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或完工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2、3.4、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可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招标代理公司;②可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电话联系领取(联系电话:******)。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6日9时30分。
6. 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街道小冯甸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街道小冯甸社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中路17-2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李伟 电 话:****** |
9、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浦戴荟
联系方式: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