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美裕数字文化产业园项目设计 已由 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裕数政投资备字〔2024〕15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美裕数字文化产业园项目设计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443.161㎡(******图书馆、文化馆、文创服务大厦(约60000㎡);文创办公、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4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二环以东,塔南路以南。 2.1.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2.1.6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配合及其他专项设计相关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2 09:00:00 至 2024-12-19 09:29: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19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石家庄市美裕数字文化产业园项目设计 | 0 | 无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56号裕华区商务楼905室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石纺路95号保利广场(北侧)H2办公楼1802室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郭敏娟、程树理 | 联系人: 王亚男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0311-****** | 传真: 031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银行: /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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