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保健院)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保健院)转运心电监护仪、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HXZB】******
2.3采购预算:84万元,其中包1采购预算为44万元,包2采购预算为40万元。
2.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4.1采购内容:
包1:转运心电监护仪7台,包含设备清单内的所有材料物品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
包2:心电监护仪20台,包含设备清单内的所有材料物品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
本项目设备清单内的所有材料物品的采购、装卸、储存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等,具体设备名称、技术要求和数量等详见磋商文件。
包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 进口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分包 要求 |
1 | 转运心电监护仪 | 台 | 7 | 否 | 440000.00 | 350000.00 | 不允许 |
2 | 心电监护仪 | 台 | 20 | 否 | 400000.00 | 400000.00 | 不允许 |
2.4.2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现行质量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2.4.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
2.4.4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4.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6 标段划分:2个包。
2.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8 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2.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③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获取文件。
4.2方式:线上领取。若被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若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4.3售价:磋商文件人民币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简称(意思表达清楚即可)文件费,收款账户见下文:
******有限公司
******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帐号:4110 624 000 1801 000 5642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6日14:30(北京时间)。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5年5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医院官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照成交金额收取费用如下:
(1)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
(2)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90%收取;
(3)500万-2000万(含2000万):按标准70%收取:
(4)2000万以上:按标准60%收取;
(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50%,均按照工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 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及以上费率收取。
9.联系方式
******保健院)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0371-******转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