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城项目施工及运营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学生创业城项目施工及运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 建设概况中的运营租金为:“每月按8元/m2收取,本项目可对外出租的面积约10000m2;建设费用招标人出资1100万元,余款由运营租金冲抵。”
现 运营租金更正为:“每月按8元/m2收取,本项目可对外出租的面积约10000m2;建设费用招标人出资额为中标价(合同价)与10年运营租金所得收入的差额”;
2、原 招标文件第61页合同条款中的12.4.1付款周期因运营租金内容变化而变化,
现更正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进度款(不含暂列金额、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所发生的费用)每月按经验收合格的实际已发生工程量的 70%支付至付款总价款累计达招标人出资额的90%时暂止支付;(2)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且办理完备案手续、竣工结算结束扣除质量保证金(金额为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3%)后一次性付清(注:余款=招标人出资额的10%-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3%);”
3、招标文件第61页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项目运营”原为3小条,现增加一条,内容如下:
(4)中标人如无能力运营,可与招标人协商,委托招标人代为运营,中标人按照中标总价让利5%给招标人。剩余的运营资金由招标人在八年内支付给中标人(不计息)。
4、原 招标文件35页报价详细评审中的4.1.2 条为: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3%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3%的投标报价(不含本数),均不参与以下报价的抽取和平均值的计算。
当最高投标限价的83%与最高投标限价的93%之间无投标报价时(含本数),属于报价异常,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
现4.1.2 条更正为:“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6%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6%的投标报价(不含本数),均不参与以下报价的抽取和平均值的计算。
当最高投标限价的86%与最高投标限价的96%之间无投标报价时(含本数),属于报价异常,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5、原 招标文件37页4.4计算报价得分中的备注第2条为:“报价每高于基准值1%扣1分,每低于基准值1%扣2分。”
现 备注第2条更正为:“报价每高于基准值1%扣2分,每低于基准值1%扣1分。”。
6、问:招标公告中合同估算价金额与招标人发布的定稿EXCEL招标控制价金额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人发布的定稿EXCEL招标控制价金额为准。
7、问: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封面招标项目编号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HX-GC-2025-003为准。
8、原 招标文件第113页投标函第3条为:“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日历天的工期(施工项目填写工期)或服务期(服务项目填写总服务期)和招标文件或………。”
现修正为:“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240日历天的施工工期及10年的运营期限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我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如填写错误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自愿做废标处理。”
更正日期:2025年3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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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长江路7号
联系人: 张国琛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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