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公安分局窗口办件免费邮递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2025-03-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项目名称:余杭区公安分局窗口办件免费邮递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余杭区公安分局敞口办件免费邮递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余杭区公安分局窗口办件免费邮递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8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2.邮政企业不仅网络覆盖广、比较全面,而且在长期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国家机关公文寄送要求,服务专业性较强且队伍比较稳定;对公文涉及的重要信息具有完善的防信息泄露保密措施。
3.邮政企业与国家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工作表现出色,形成了高效的工作流程和沟通机制。
综上所述,基于法律******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分公司)处采购。这不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也是保障国家机关公文能安全、准确、及时送达的最佳选择。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分公司
地址:******街道莫干山路1635号1幢2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14日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1日2025年03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联 系 人:刘波
联系电话:0571—******
传 真:/
地 址:******街道书径弄1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服务中心(杭州)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1-******,0571-******
传 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