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50万平方米高分子地板项目
建设地址:金坛区金城镇良常西路326号
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326号的闲置厂房20000平方米,建设新建年产150万平方米高分子地板项目。项目购置投料机、混料机、玻镁平板成型线、切割机、全自动贴膜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完工后可形成年产高分子地板1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坛区金城镇良常西路326号
联系人:陈仕平
电话:******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初稿1123.docx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金龙大道563号
联系人:杨成
邮箱:******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稿)
公参说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