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5681
2.项目编号:************84
******大学设备更新-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0元
6.最高限价:******.00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多模块实时荧光PCR仪 | 2 | 台 |
2 | 实时荧光PCR仪 | 3 | 台 |
3 | 全自动核酸提纯仪 | 1 | 台 |
4 | 自动组织处理机 | 1 | 台 |
5 | 自动载网染色机 | 1 | 台 |
(供应商需对以上项目内容整体响应,如缺项漏项将视为无效响应)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付款结束日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的,如投标人不是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中国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链完整)。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客户端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客户端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logi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本项目将在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合同信用融资
3.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3.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4.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大学官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大学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48号东沙大厦A座21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盼、柳一心、乔芬
电话:******